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正式签约通达OA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1962年建院,1965年撤消建制,1973年恢复建制,现有在编干警51人,辖区面积130平方公里,人口23.2万。
近年来,全院以建设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人民法院为目标,创一流业绩,让人民满意,以良好的形象、扎实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曾连续7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1999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团支部、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局、刑庭分别3次荣立集体三等功;40多人次受到省市表彰和嘉奖,10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1年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分别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近年来,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系统文明法院”、“全市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龙子湖区第一、二、三届文明单位,“全市文明行业先进单位”,“蚌埠市第十一、十二、十三届文明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文明接访室,2007年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2008年7月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指定管辖全市市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来,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确定为蚌埠市首届青少年道德实践基地;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严打”整治活动先进集体和区直机关“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8年8月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执行局先后通过市级和省级“青年文明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