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签约通达OA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原称中市区人民法院,于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日建立。二00三年十一月,院址迁至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南侧。二00四年三月,蚌埠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更名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蚌山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办公大楼占地9千余平方米,审判办公面积11400余平方米。蚌山区人民法院编制四十六人,现有干警四十四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和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等12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刑事、民商、行政三大审判任务和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宪法赋予国家审判机关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在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